許多人總是仗著中華民國讓人民享有言論的自由而去傷害他人


而中華民國的法律人人有言論自由沒錯,但此自由是在不影響他人自由而成立


未經查證在公開場合恣意的毀謗損壞他人名譽,小心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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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罵「狐狸精」 30媽媽網友被告


民視 更新日期:2010/05/10 19:01







 


在網路上罵別人是「狐狸精」,小心可能吃上官司,有一位被丈夫背叛外遇的媽媽,在婦女網站「Babyhome」上寫下自己痛苦的心情,立刻引來網友同情,還有人發動人肉搜索,把男方跟外遇對象的照片PO上網,結果30多位批評他們是狐狸精、負心漢的網友,都男方被告上法院。



擁有53萬網路會員,全國最大婦女網站Babyhome上的留言板上,有位遭受丈夫背叛外遇的懷孕媽媽,寫下她把老公抓姦在床後,第三者還跑來家中鬧自殺得的痛苦心聲,看到這段留言的網友群起激憤,發動人肉搜索把外遇的黃先生跟第三者的照片PO上網,立刻有人批評他們是狐狸精、負心漢,沒想到黃先生把這30多位罵他的媽媽網友告上法院。



提告的黃先生說,他不堪自己被罵賤、醜、死男人才提告,不過一位被他提告的男網友說他們被告的不明不白。



現在Babyhome已經把所有用負面字眼批評黃先生的文章刪除,同時也通知所有會員,不要在網路上罵人,否則可能隨時都會收到法院傳單了。(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資料來源:雅虎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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