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H1N1之賜....


打從香港那起一百零一宗病例傳出後,一幕幕酒店封鎖的新聞畫面...


看了我都傻了,還被媽媽強迫轉台,就怕我看了晚上會輾轉難眠


這星期回到工作崗位,每天都有一堆畫上大大CXL的報名表躺在我桌上


公司的電話也像壞了般,不響他就是不響....響了也不見得會是件好事


打來的幾乎都是為了要CANCEL的客人


觀光局、品保及旅遊公會都說了,一切按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7條規定辦理...


但總還是會有客人劈頭就大罵,草菅人命..這名詞說真的也不是第一次被說過了吧!!


面對這樣的狀況說真的...大家都很無奈,也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就如同哲彥老大說的.....


台灣人真的很缺乏法治的精神..


今天..買賣成立就需要照著合約來進行..


只要業者出包..要照合約賠款..


所以..沒有理由消費者違約時..業者竟然還得低聲下氣被幹譙~


試問..如果今天假設大陸發生地震..


我們卻打電話通知你..您後天出發的義大利十二天我們不讓您成行..


您會接受嗎..?? 您不會對我們索賠嗎??  您不會想告我們嗎??


 


相信每一家業者..都願意站在消費者立場來處理這次的危機..


畢竟H1N1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業者花了那麼多廣告費..人力物力..不是為了要賺"取消費"的..


而消費者呢..也不必認為收了這筆取消費..業者便會大賺一筆..


說句坦白話..即便沒收了都還不夠賠呢~~~~


無論各行各業...沒有一家公司..能靠著收客人取消費用來賺錢的好嗎...


至少..以旅遊業一貫的處理原則..最多就只能沒收訂金..


但是..有很多費用其實早就超過訂金了..


然而..若要照著合約來進行程序..向消費者補收..


一來..會有消費者願意給嗎..??


二來..雖然採取法律途徑是可以拿回來的..


但是..真的有那麼多時間及精神去慢慢追討嗎~~~??


因此..在這種情況之下..業者只能認賠~~~


 


 


就拿台中飛香港的某家外籍航空公司來說吧!


旅展的票價我們也是全額都付給航空公司了,但是面對著一波的取消潮...


就算全額沒收訂金,也不夠支付單單機票款不含稅金的費用呀!


這還不包括其他已經支付出去的成本費用,或是酒店的保證入住費用...


不要問我們怎麼不去跟航空公司爭取...截至目前為止那是上訴無效的


剛剛還接到該航空公司人員通知我,今天也將剩下的旅展機票開一開票咧..


不過還好大多數的香港酒店業者都還是很盡力的幫我們爭取...我真的愛死你們了


 


現在只希望這一波的疫情能快快結束....


不然再這樣下去...真的不是辦法呀!


我寧願每天都忙到下不了班,也不願意養蝨母來相咬阿!


就如同伊娃航空的安東尼說的..他也寧願每天追機位追到瘋,也不想要當退票小"公主"


快快散退...恢復正常吧!!


 


 


 


 


消保會組長劉清芳表示,國外旅遊警示為紅色燈號,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扣除必要費用後全部退費;橙色燈號,依第28條之1扣除必要費用外加最多不超過5%的行政費用後退費;黃色燈號(疫情第2、3級),依第27條規定辦理;至於黃色警示燈號(疫情第4級)則是請觀光局就個案處理的結果,隨時發布新聞。


 


資料來源:雅虎新聞網


 


 


針對香港及韓國最新疫情情況,觀光局和旅行公會全聯會及品保協會協商,確定旅客解約退費處理方式如下,旅客若要取消前往香港、韓國旅遊,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7條規定辦理,旅客解約時可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期間的長短,按旅遊費用百分比成數賠償旅行社。


 


資料來源:雅虎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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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蜜莉‧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