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跟一位朋友很無聊的在爭取當對方的瑪麗亞班哲明


在他開出買他當班哲明只需要提供住宿三餐外加每天兩杯咖啡的條件下


忍不住拿出殺價的功力


跟他拼了...


買下我當瑪麗亞...比起他的便宜條款還可以再少一杯咖啡


嘿嘿...


這樣!!主人你可以花錢買下我了嗎??


 


如果我是瑪麗亞我有什麼優勢劣勢??


難不成真的要做SWOT分析??


恩...我想想...


 


我可以煮三餐,雖然沒有滿漢全席...但至少可以煮出清粥小菜或台灣家鄉味


我可以洗衣服,這樣主人就不用花錢將衣服送洗,至少不用連小褲褲都要送洗吧!


我可以打埽家裡,爬上爬下換燈泡擦窗戶通通都可以


我可以養狗,餵牠、幫牠洗澡、帶牠去散步這都沒有問題


我可以當司機,每天開車接送都沒有問題的,只要不要下雨天的晚上...我想應該沒有人這麼不怕死


我會做女紅,縫紉衣物、抱枕,編織圍巾都沒問題啦!


我很愛撒嬌,當主人心情不好時我可以裝可愛逗主人開心,也可以裝0204的聲音滿足主人的聽覺


我會幫主人擋酒,哈哈!!這...你輸了吧!!


 


以上瘋瘋顛顛的白痴言論是給那個朋友的啦!!


其他人可別真的出價買我喔!


我很貴的...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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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蜜莉‧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